Azure Ray @ Shanghai

azure_ray_shanghaiAzure Ray是我从NZ的严寒逃回国内以后去的第一场Live。在On stage演,我所去过的硬件设施最差的live场子,或许它本来就只是一个酒吧而已。

所以实际上,这个现场我并没有享受到多少。但Azure Ray是我大二大三的时候常听的一只团,那时候我听的歌大多走所谓的小清新路线,AR也不例外。后来就很久没有翻出来过了。此番重听,很有点欢迎回归纯真年代的味道在。

她们的歌还是一样甜蜜轻盈去浮躁。我还能辨认出几首曾反复听的曲调,只是显然没法想以前那样沉入曲子的意境里去了。事实证明走小清新风的果然都逆生长,大部分走神的时候,我都在研究两位主唱的发型合不合适我,然后第二天在京东订了一支卷发棒。

后战争时期的回顾:Google篇

在Google+逐渐成为一个众多科技博客上常见的梗以后,它与FB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消散了很多。然后Google Glass发布了。同时,Google关闭了一大批产品,包括Google Reader。

过去,相对于认为“用户总是懒惰的”信条,Google总是更乐意兼顾少数派,不愿意放弃迎合任何可能存在的、虽然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使用的上网习惯,也更乐意思考用户行为背后的真正需求、并由此重新设计产品的使用路径,而不是一味迎合流行与大众,偶尔这甚至会让人感觉是太过狂妄的主观臆测。这样做会牺牲一部分产品/服务的易用性,但好处在于给予用户充分的自由。而现在,商业运营逻辑的影响使得这种思维的适用范围被缩小了。

总有人拿don’t be evil说事。Google就是个商业公司,不是慈善组织。它当然要赚钱。Google真正令人欣赏之处在于,它总是乐于把创新往提高效率/质量的方向推进,即使这会威胁到当前已经成熟的商业模式,这样的态度是无可匹敌的。也就是说,它可以放弃短期已经盛在盘中的利益,光这种勇气(抑或归功于外围股东的掌控力很弱,顶层是自己人而不是职业经理人),就是它之前那些Oracle或者HP这类公司所不具备的。

何况,这种思维仍旧存在于现有的大部分产品上——

Google+的Brand Page刚推出时曾引起争议,因为它不像FB那样易于让广告商邀请用户参与到他们的活动中来。可能在Google看来,一个好广告,必定是观看者需要的信息,所以过去Google的广告总是先由用户行为主动激发,而FB可能更倾向于用户并不真正知道他们需要什么样的广告,直到他们看到那个信息,所以FB上会有大量互动campaign涌现。可惜大部分广告创意公司的创意远不如科技创新公司(当然也有很大部分原因是广告公司的创意受到了广告主审核的限制),这些互动campaign的互动形式大多简陋无趣,与其说用户在与广告主互动,不如说他们的目的在于那些campaign所提供的免费奖品,与其说这些“广告”信息对用户有用,还不如说这些“广告”背后所承诺的激励信息对用户真正有用。而这样的信息推送-接收机制,广告主或许满意,但从用户的角度来说,就是一种低效率的信息获取方式。所以,Google从源头开始就致力于杜绝这种发展趋势,你可以指责他们不懂互动,但也阻挡不了另一部分人对于这种追求信息效率的实用主义态度的绝对欣赏。

Google+至今仍旧因为工具性太强而被苛责不懂社交。可是说到底,工具或是服务,都只是一个涵义随语境而变的名词,在这里,正确的问题应该是:社交网站究竟是应该对人们社交生活的一种大量补充和延伸,还是应该创造一个完整的空间、吸纳全部的社交生活、把其余线上完成不了的部分都作为它的附属应激行为呢?孰为主导?

所谓“make it happens everywhere”,群组功能得以在社交服务之外的世界实现,而社交服务则负担起通过动态更新搭建快速互动通道的功能。这样一来,看似社交网站让出一块大蛋糕,削弱了平台的聚拢功能,实则却是把更宽广的一个世界与社交服务桥接起来。于是,社交服务成为拥有最多节点资本的大人物(这与Google搜索引擎的致富原因何其相似),而这些结合型资本的积累完全可以放由用户在社交网站之外的世界完成,这会更丰富,更灵活,更自由。引申出的一个观点是,一个完善的(工具性)社交服务,的确应当致力于成为用户社交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存在,但若只专注于将用户黏度推至极致则可能成为将来的致命伤。

Google真正让我失望的地方是Google Reader。它被关掉后,我还是死性不改迁移到了Inoreader上,目前除了没有合适的全文浏览扩展略有不便,其他一切如常。

RSS原本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它能在降低信息沟通成本方面带来便利,意即自动检查动态更新,但是随着订阅源的增加,信息过载暴露了它的缺陷:不够智能,没有过滤功能。于是它被社交网站的newsfeed替代了。然而,由于社交网站功能的非单一性(即人们上社交网站不是只为了通过看友邻推送的新闻,同时并行处理的事件非常多元化),社交关系网在不断膨胀的同时也对这个功能产生了负面影响,所以这种替代品目前也呈现出了相似的弱点。

所以我不是说因为Greader被砍失望,而是既然Google认为这样的服务已不再有效率,那它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寡头,就有责任推出一套更有效的信息推送-攫取机制。

做新一代的科技产品/服务大多两种思路,其一是让用户直接与机器交流(communicate with machine),这一类里多为数据驱动的产品和服务,比如salesforce我觉得就是一例;其二是解放出用户的时间让他们与更多人交流(free your time to communicate with more people)。Google无人驾驶车显然是第二种的代表之一。Siri看起来像是第一种思路,其实却也是第二种:Siri的真正价值不是便利搜索,而在于自动化处理。它对搜索公司的威胁不在于信息范畴的广度和深度而在于广告渠道的掠夺。在这个范畴里看各家的动向也是很带劲儿的一件事。

但我不想就Google Glass展开长篇大论,而是提下没什么人关注的Google Books。

Google进军电子出版领域的首要优势在于它拥有一个已经很庞大并且仍在膨胀的人类语料数据库,可以为用户的阅读行为作出大量分析,而这种分析自然会导向个性化功能的实现,可能是推荐内容,可能是便利方面的改进,可能性很多。

可是,物理学中有个“观察者效应”,讲的是测量操作本身也会对实验对象产生影响。类似的,Google Books的初衷非常伟大,但这个项目本身必然会对文字出版业带来巨大影响——广为讨论的出版形式和版权所有这里就不再展开讨论了,然而,一旦所有文字都可以归档并被索引,那么通往内容的路径就被Google掌握,就像SEO改变了不少网站的页面格局和内容一样,这种索引并建立查找规则的模式也可能导致将来的作者为了在搜索结果中获得更高的权重从而吸引更高的抵达率,而对他们的写作方式进行轻微的修改。个体的修改也许无伤大雅,在人人可成为作者的时代,类似于此的群体行为则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只会进一步混淆信息过滤,把科技与人性作为两个敌对势力进行博弈的一面揭露出来。

如何保存初衷而同时淡化这自己这方面的影响力,就会成为Google的难题。

 

后战争时期的回顾:Facebook篇

由于病入膏肓的拖延症,想写的Google与Facebook之争的续篇一直只写了片断草稿,现在看来已经没有必要继续扩展了。

时隔一年以后,Facebook从收购instagram到上市,到发布graph search,其间股价几经起落,上市前的各种鼓吹追捧所营造的光环已渐渐褪去。人们终于可以冷静下来说,Facebook确实仍旧有巨大潜力,有无限的想象空间可挖,然而它是否能将这些潜能一一落实?

在Graph Search出现之前,Facebook的广告更注重创造需求,培养品牌价值,而Google的adwords系统更直奔主题一些:挂钩销售。Facebook上市之前的众星捧月也有一部分归功于这些营销大牌已投入和将投入的预算。这种模式有至少两个问题:一,广告效果难以衡量,Google有Google Analytics,Sheryl Sandberg作为google广告系统的前任巨头,自然很清楚效果测量的重要,但相对于搜索广告,品牌营销的投入在广告界向来就属于一笔糊涂账;二,并不是所有公司都需要品牌营销,而这一部分的长尾,也是另一个衡量Google和FB广告收入的权重。但Graph Search的出现,理论上把这一部分的广告商也覆盖到了,由此带来一个覆盖面更大、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多元且全面的广告整合方案,听上去自然吸引力也大得多。

Graph Search野心很大,愿景很美,但Facebook工程师对于它的设想能否完全实现,则并不取决于他们能把功能做得多完善,而完全取决于大部分的用户愿不愿意迎合这种新体验,主动向一个服务商献出自己的identity。Identity早就被赋予了新意义,不仅仅是一个身份的验证(O2O会因此获得巨大便利,这也是Google一开始死咬着真名政策不放的原因之一——它正打算大力推行Google Wallet),而且还含纳了能够真正构成一个血肉之躯的信息:你的性格,饮食习惯,音乐品味,交友类型,穿衣风格,出行工具,等等等等。

问题在于,人们是否真的愿意把这些信息保管在同一处(退一步说,即使他们愿意,行政方又是否愿意被越俎代庖呢)。“别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这句箴言已经几乎被Google优秀全面的各种服务所淹没,但毕竟,使用Google的服务,你不必在贡献自己大量数据的同时,还将这些数据展示于人。

每个人使用互联网服务,都有他/她自己的习惯,不是所有人(甚至不能说是大部分人)会把衣食住行完全依托于互联网,甚至对于千禧年一代,虽说他们与互联网共生,他们更具备“向公众展示自我”的意愿和心态,也并不意味着他们愿意把大量时间分配到这种回报率不定的展示上——之所以说回报率不定,是因为将graph search应用于招聘搜索也好,社交搜索也好,并不是用户A展示数据越多,就有越大几率攫取有效信息的,更多,还是有赖于A的好友B,C,D,以及B,C,D的好友E,F,G等等,是否也如A 那样向Facebook投入大量的、全方位的数据。而Graph Search,如果没了全面、有效、均衡的用户数据,只是一具空骨架,画饼充饥而已。

人们提到Facebook时总爱提及它所拥有的海量用户数据,但除了Facebook自己,很少有人知道这些数据的构成,分布,和比重。换句话说,如果实际上,在Facebook签到餐厅并对之作出评价的人少之又少(相对于它巨大的用户群来说),那么用Graph Search寻找好友推荐的餐厅的设想就不那么有效了。利用Facebook Connect与Yelp类的点评服务合作是更实际的做法,并且几乎可以肯定这也是Graph Search的数据来源之一,但Facebook一贯不愿受制于人而更喜欢大揽大包的做派,赋予这种基于合作机制的数据供给太多的不确定性。

Google的咆哮工程师关于accessibility的观点是很有意义的,在开放api方面, Open Graph比Facebook Connect更进一步,把通道修的更平滑,力图做到畅通无阻,为的就是引入更多外部的用户数据,不仅是圈地的策略,也同时使交互/交流发生地更频繁。

但是,Open Graph的另一大特点是,它事实上阻碍了这个生态圈的物种形态去往多样化。举例说明,同样是音乐服务,虽然按照官方说法供应商有好几家,Facebook对他们一视同仁,但是具备了社交基因或者说能更容易同Facebook整合的Spotify显然就更具优势,而马太效应将会在这种以社交联系为基础的应用平台上愈发明显。换句难听点的话说,Facebook是拿他们的8亿用户来绑架了这些聚集到它平台上来的第三方,他们要融入这个生态圈,就必须按Facebook制定的“社会规范”来进化。达尔文的进化论里自然从来没提到过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所以这种策略是否可持续仍有待商榷。

就我这么个极浅度用户看来,Facebook正在千方百计地延长用户使用时长并不断失败着——人心向往自由,天性想要脚踏N条船,你无法违背。

数据分析之困

我在推上吐嘈过:数据分析师应该是数据驱动的人群,或者至少有足够扎实的社会/心理/经济学等等相关理论基础,可真实情况是,现在这个行当里的不少人靠多说话来证明其存在的必要性,靠广撒网来保证其结论总有之一能命中,靠早出手来抢占所谓“远见”的高地,这才让这个人物在各种新闻里的出场都像特里劳妮教授一样喜感。

尤其时下大数据的概念被炒得火热,数据专家的身价自然也水涨船高,微博上看到有友邻频频转那些XXX互联网分析师的我都unfo了。不过,以个别害群之马来衡量判断整个人群的存在价值是不合逻辑——

实际上,对于真实的客户来说,再繁复的计算再先进的数据建模都没有直接意义,必须等到有说服力的人用这些数据来讲述一个结论(一个故事),就像艺术家用各色油彩和笔触组合出绚丽的画面,此时数据才真正被赋予了生命力。一流的数据分析人员,就是在赛博空间创作的艺术家,作品的意义越深刻,其艺术价值也就越高。

然而,人们往往会感到苦手的问题是:这种对数据的再诠释,究竟是一种对真实的概括(后发而至),还是分析师为了描述他想见到的结论而产生的迷思(先入为主)?

Slideshare评论栏里,有一类评论相当常见:“两项事实间存在数据相关性并不等于两者有因果关系(correlation does not equal causation)”。另一种被广为使用的忽悠方式,是用复杂的分析模型来掩盖其分析根基的不稳固,因为数据处理方式越复杂,其结论往往越容易为人所接受(帕金森定律)。

因而标准化数据分析产品不仅仅只是为了大幅提高效率而出现,也是为提供客观中立的观点奠定了基石。然而落实到产品的具体实现,却有不少难点,这其中的原因,既有客观的市场成熟度不够,也有主观的设计创新不足:

  • 用户需求过于多样化
    1. 行业没有公认的分析维度,产品功能设计上又不可能一应俱全,导致被遗漏的需求长尾效应显著
    2. 广告、公关等代理公司和甲方企业客户的需求不尽一致,专注一方等于缩小盈利来源,两者兼顾则影响了使用满意度,即使是为两边各设计一个使用模板,也会因需求不一导致后台的计算资源分配失衡
  • 用户识别产品价值的能力不足,大多时候,酒香还怕巷子深,数据挖掘的技术实力再强,也不如前台秀个漂亮的图表更具说服力
  • 浅度使用不足以充分体现大数据价值,而深度使用的准入门槛太高,即使用户有意愿接受培训,其教育成本(时间、精力)也过高
  • 由于如上及其他众多原因,客户愿意付的钱与产品所需的采集和计算成本有差距,因此实际操作中,只能更多照顾前台的用户体验,而在后台设计上做出妥协——所谓“大数据”的潜力,更多只是卖个概念,而未必能被充分挖掘

看看现有的数据分析产品的界面设计,工具属性太刺眼,想让身为普罗大众的客户群买单,我看需要一个革新性的普通用户界面,比如Google Now 和Facebook graph search的前端设计。或许现下要把这应用到社会化媒体分析这个精细度和复杂度上去实现还有困难,但这应该是未来的方向——

大数据本身并不是一个泡沫概念,只是偶尔它被炒作的方式会让人怀疑它徒有其名。一款理想化的数据分析平台,应能采用最合理的数据采集挖掘技术,融入顶尖分析师的基础分析逻辑,同时用简洁、智能化的用户界面实现精准应答和轻松上手的使用。它将是分析师脚下那个巨人的肩膀,也会是企业客户手中最灵活的魔方。

LAUXESORTEM一族的身体仪式

还在NZ的时候帮FBBang译的卷毛发在McSweeney’s上的小品文,可惜后来FBbang好像没有坚持做下去(?),翻都翻了,放出来。

译注:1956年6月号的「美国人类学家」上发表了一篇题为「Body Ratuals Among the Nacirema」的论文,作者为Horace Miner,该文描述了位于北美的Nacirema族人的各种不同寻常的生活习惯和日常仪式。发表逾半个世纪以来,被多本人类学书籍收录,也是相关学科学生的必读材料之一。但实际上,该文并非一篇真正的田野调查总结,而是旨在暗讽民族文化优越感的一篇小品文:Nacirema倒过来写即为American-美国人的刷牙、洗脸、烫发等日常活动,经由作者的妙笔被描述成了出于身体膜拜或恐惧心理而逐渐形成的的各种奇特仪式。就学术意义而论,作者刻意使用先身处"主流"文化立场而后再来审视"非主流"文化的叙述口吻,正是在揭示这种将观察对象的行为意义与其本民族文化背景割裂的分析态度是多么傲慢且愚蠢,他在提醒后来的学者:必须根据一个文化本身的历史和价值观来研究它,而不是以外来者的文化为参照物;而文学意义上,这是一篇针对当代美国人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所发的恶狠狠的吐嘈。而本文即为Jesse参仿先例,对Metrosexual(都市型男,意指非常注意外表及生活方式,并乐意为此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的男性)所作的吐槽文。

 

在相似的情形里,不同的人的举动也会迥然不同,因此,即使是最奇特的风俗,见多识广的人类学家也早就见怪不怪了。所以,Lauxesortem人一直混迹于都市居民里,他们的诡异仪式也隐匿在那些已被普遍认可的文化习俗里,被视而不见。虽说是迟早的事,但直到二十年前这个文明才刚被人发掘出来,也算惊人地晚了。社科学者们当然努力过,但苦于种种困难,总是无法深入这个离群索居的群体进行研究,所以至今人们对他们的认识仍旧少得可怜,而且似乎邻近团体们对其也没什么好感。

几乎是同时,在位处不同大陆、相距甚远的伦敦、纽约、里约热内卢和澳大利亚的悉尼这几个城市中心,都有人发现了Lauxesortem一族的踪迹。尽管看起来,这几处的文明是各自独立发展起来的,它们却有着一系列几乎完全一致的价值观,即身体的地位高于一切:必须时刻保证身体处于舒适、无毛发且充分滋润的状态。虽然在伊利诺伊州的皮奥瑞亚和蒙古的乌兰巴托,也出现了Lauxesortem的目击报告,但经过更深入的调查证实这些只是个别案例,一旦被主流文化以痛苦的体罚相要挟,他们很快就归化了。

然而,就像玛雅人和罗马人那样,Lauxesortem的"王朝"也开始分崩离析。也正因如此,一些社科学者最近得以近距离接触Lauxesortem团体并注意到几个一致的趋势:

在一个叫做"二分点"的庙宇——显然是用太阳跨过天赤道而形成的自然现象所命名,Lauxesortem们每周都雷打不动地去那里好几次做旋转运动(译注:二分点,eqinox,美帝著名高端健身会所)。如果一个Lauxesortem附近没有"二分点",人们就会看到他去"大卫巴顿健身所"做同样的旋转运动。这些庙宇都提供了几十架能够以不同速率模仿地面移动的机器,装作一副正在前进的样子而实际上并未把Lauxesortem带向任何新的目的地。

Lauxesortem族人一般都从"国美服饰"(译注:Nacirema Apparel,即美国服饰AA的倒装改写)或者"香蕉共和国"这样的精品服饰店买衣服。在那些店里,他们花上几个小时扫览各个走廊,常常把同一件衣服试了又试,然后决定买下完全不同的另一件。他们甚至会买好几件在外人看来都差不多的衣服,但Lauxesortem对"木炭灰"和"午夜灰"有着极为细致的颜色区分。

娱乐活动方面,Lauxesortem拥有一颗勇于探索的心,他们会去各大场所对各种活动作壁上观,相同点在于,这些活动都旨在彰显男子气概,但不同点在于,它们往往吸引着理念截然相反的亚文化群体。比方说,下午Lauxesortem会去看巨人和维京之间的角斗赛(译注:巨人队和维京队,美式橄榄球大联盟的两支队伍),晚上他们又去看一个自称为"那个麦当娜"的很挑衅的女人所做的声乐示范。

尽管偶尔Lauxesortem男人也会同意和一个女人步入婚姻殿堂,但通常总是半推半就,还多半会要求女方接受Lauxesortem几条核心价值观的洗礼。实际上,这种联姻的最终命运基本取决于主浴室里是不是有两个洗脸池,以及住所里最大的衣柜是否归Lauxesortem男人所有。

Lauxesortem族人跟东南亚女子的来往比跟其他任何人类族群都频繁。然而,似乎只有Lauxesortem从这种交往中获得了好处,而女方则毫无收获。

比如,Lauxesortem把修指甲的工作交给来自暹罗女人照料——暹罗现在被称作泰国。起先,他们对指甲的注意力仅限于手指甲上,最近却有趋势表明这种泛滥的关心已经扩散到了脚趾甲上,直接导致社科学者开始重新思考线性进化理论的权威性了(译注:意即Lauxesortem人或许跟其他人类不是由同一个祖先进化而来的)。

Lauxesortem常把衣物交给在本地"Kwik­-N­K-leen"(译注:美国家庭清洗服务品牌)里做苦工的越南女子去清洗。她们的洗衣方法很神秘,不需要用到水。虽然大部分的衣物实际上可以水洗(甚至衣服内侧缝的那片小小的白色文件上都已经这么标出来了),Lauxesortem还是坚持使用这种更费时费力、不怎么环保的方法——他们由此便阿Q地认为衣服能够一直保持刚买来时的那种光泽和质感。

并且尽管Lauxesortem男人的住所以整洁无瑕而著称,他们仍旧经常会雇用来自菲律宾离岛的女人们参与他们居所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的清理工作。Lauxesortem是如此重视这些被称为"管家"的女人,以至于他们经常连自己的母亲都不让进这宝贝住所,却会将门钥匙交托给这些女人。有消息称,这些管家会用一把冒着蒸汽的金属工具给最休闲的衣服——比如蓝色牛仔裤——打上一道褶。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把他们哪件衣服指称为"休闲装",Lauxesortem都会嗤之以鼻。

最后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一旦被误以为属于临近的Lauxesomoh(译注:homosexual同性恋的倒装写法)团体,Lauxesortem会变得暴躁且不服气,他们声称,也许外面的人看我们都差不多,但自己跟那种人有着非常显著的区别。

RHCP @AKL

融不入气氛,于是当晚的背景板成了我最主要的消遣点之一

对红辣椒其实真心没啥爱和粉的,纯粹是ticketmaster特价于是去凑个热闹而已。到Vector Arena门口的时候S转过头对我说,“我连他们主唱是谁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其实我一个人都不认识。

老流氓们的演出是很卖力。贝司手上来就背朝天撑出个三角造型,拗了三分钟,由此全场都被我们叫作瑜伽哥。而瑜伽哥乃是最擅长自high的一个,搅基卖萌装X一样不少,没有他的话当晚我们大概会很无聊吧,远远坐在最高的看台,看着Standing的人群们po个不停,想着也许在下面的话我大概也会很high。

RHCP的歌不是说不好,只是没感觉能好到让他们大红大紫到现在这个程度呗。一场听下来,精选集里的歌毕竟熟了不少,喜欢的也有,尊敬照例也得有,毕竟cover的也都是Stevie Wonder这种大腕,不过隔了一周到现在印象最深的居然是调音用的只cover了半首的Don’t dream it’s over…来AKL后去的几次现场数这个最路人无疑了,写repo都写不出啥来,倒是我盯着灯光师拍了好几通,就作为到此一游的纪念了。

对孤独的灯光师比对听歌兴趣更大……

初心算个毛

一.

今天是圣诞。阴有雨,窝在家。

起床后,给老同事发email送去了祝福,还附了一张跟R爬山时拍的合影,(我承认)多少带了点炫耀的意思 。离职已经 5个月,就像跟第一家雇主的关系一样,我丝毫不怀念那个公司的顶层管理方式或是公司福利制度,但我真挺想念可爱、上路的同事们和那段度年如日的平淡。

其实不像老同事们所猜测的,我在NZ的日子也挺平淡的。倏忽之间,当小收银都已经快三个月了,厨房帮工的兼职也快顺利到达一个月的界标。然后休息的日子里,就去看看电影,去海滩边散散步,去葡萄园逛逛,去山上的树林里走走,偶尔也去基友的趴,也跟狗皮膏药似的小男生吃个饭。对NZ当地人来说,这差不多就是平淡生活的定义,还是最底层的(快乐的那些)穷人的平淡生活。现在,银行里的存款差不多了,下个月又可以折腾一点了。

一年多以前做出决定的时候,我曾经预想这将会是一个big change,就像梅梅在同一天告诉我怀孕会对她人生轨迹做的道岔那样。

一直以来我看到过不少人提过“寻找初心”什么的,其实刚开始我都没明白他们说的初心是什么。我会告诉别人我这决定最初最初发自于“万一2012是真的呢”这种蠢念头么……

数周前给我妈每日微信签到时曾提了几句,于是收到条“怎么刚刚算安定下来了,又要挪?!”我哭笑不得地回了句,如果要安定,我呆在上海就好了嘛。然后我想到,这大概就可以算是我的初心。因为我一直都知道,安定与新奇太难兼得。而对于一个太容易厌倦惯例的熊孩子来说,陌生和未知就是无可比拟的肾上腺素。

 

二.

我记得去年年底在梅梅的婚宴上,我想着她好强大,能应对如此突然的转折而顺应自如。而两周前,驾车在Man o’ War发生侧滑撞到路边岩石时,我咒骂了几(十)句,就又一个人把快归西的车开了大半个小时从各种上下坡的土路开回了修车厂。即使这仍然连梅梅的皮毛都不到,但当车子已作残骸卖掉而我事后回想起来,却惊奇的是当时怎那么淡定……这跟我自己认知中的我是略有不同的。9月初在布里斯班的Cloud 9,耳朵里塞着Arcade Fire,拎着一水桶的清洁工具跑进男厕所一边拖地一边跟浴帘另一边的台湾男生聊天时,我也曾有过这么一瞬间的惊讶。好似惊讶于从办公室白领到女清洁工的过渡竟如此自然毫无心理障碍。

那说到底毕竟只是短短三日的“体验生活”,动机也只是省点住宿费并为NZ的日子做个小预演。直到现在,我也是把“体验生活”挂在嘴边的。一旦醒悟陌生的工作也会变成无聊,陌生的人熟悉了以后也无非一起散散步吃个饭后,“我明年是要回去上海的”大概就成了我能够坚持下去的原因——我知道将来我只会把这一段经历作为异数来珍惜,而不是相反把它经营成未来的常规。

肾上腺素的效用总是猛而短的。假以时日,任何陌生都会变成惯例,任何未知也会被归档进各种准备模式,这就是我们想要安稳存活于世所必需的进步方式。我一直明白的,只是当初无视了这点,无论有意还是无意。

 

三.

看Regina演唱会那天晚上我在市区麦当劳呆通宵了,睡迷糊过去时被一个流浪汉样子的男人叫醒。然后从五点我尚未完全清醒时他拿出一刀又一刀的过期文件忽悠我开始,到九点多在albert公园我们一起晨走聊天结束,他成了我那次出岛最神奇的遭遇。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头大约的确是动过手术的,思维飘逸,讲着讲着话题就跳跃了,讲着讲着我就明白过来他之前把别人的或是虚构的事情放自己身上用第一人称讲了。但这并不妨碍我请他喝咖啡,越发兴趣盎然、无视对面路人让我叫保安的手势,而是津津有味地听下去。

他说,英国女王是个婊子阿,现在人人都知道德国人当初怎么对犹太人的,可有多少人知道英国女王是怎么偷偷下密令灭我们埃及人的,用各种残忍的手段阿,我们的民族可以追溯到伟大的法老时期阿,可现在,都被她灭光了阿。他说,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承阿,你们亚洲人有亚洲人的好,列侬是个混蛋阿,可是洋子爱得真啊,全心全意阿,哪怕列侬死了以后多年洋子还是爱着他呢。他说,你们亚洲人就是太拘谨太重家族了,我都不跟我的小孩来往了,他们偶尔会写信电话我,半心半意地叫我过去住住啊,我都懒得理他们,我跟你说,如果你跟你家长有冲突,他们对你不好的话,你呀,就要绝不心软地跟他们断绝来往。他说,我看得出你有些不开心啊,我说我没有啊我甚至比以前更开心了呢,他说我看得出,是你家里人吧,你爸爸或者哥哥,他有一段时间不在你的生活里了,你很想念他。他说,我说对了吧,不知道为什么动过手术后我就是有这天赋。

他其实来自克罗地亚,是南岛那边一个陵园的挖墓人。或者至少后来他自己是这么承认的。

 

四.

之前我就知道我那惶恐又有些期待的big change更多将是心态上的而非生活方式上的,只是不知它将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临。现在我知道了。

顺应。这终于也成为了我的模式之一。虽然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略有猜想可能是五月的板鸭行。雨田君的围脖新mj名字叫作“东特潘尼克”,真是起得太好了!还对上了英国五月天不那么二逼时的一首佳作……所以现在我要感谢当初的那个疏忽,正是这各种小事件的牵引,千丝万缕,使我来到了现在。

 

Regina Spektor @ A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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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wn Hall的灯光如神经刀,时而美轮美奂,时而多余得如死鱼眼珠……

我是个sb,这是不争的事实。车门没关牢电瓶空了,不想大半夜一个人走一个来钟头回去。所以呢,现在开始挑战来奥克兰以后的第一个通宵了。

于是趁还热乎写一写刚才的Regina现场。姑娘是真俊!她汉子就不行了,近期看的几场演出,暖场个个有惊喜,就这场的only son太酒吧lame级别了,除了是一个长得挺可爱的卷毛,他唯一亮点还是后来和主角合的一曲call them brothers。但姑娘出来一亮嗓就压住了。喜欢她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除了Tori Amos之外,很少有人能把奇奇怪怪的音调唱得这样好听,大胆和自然。

现场还是最见真性情。新歌老歌各半,还cover了首俄语歌,是全场最见粗砺和沉淀的一首,虽听不懂,但感觉很对( The Prayer of François Villon,按她的指示,google来的)。而奥克兰人最熟的果然都是begin to hope里的。之前听过她三张,在墨尔本时去JB-Hifi里买了far,因为有最喜欢的Eet,那时可没想到能在akl刷到这场。于是上周又把Mary Ann那张也补听了。其实大概是一张比一张去鬼灵精怪化了,不过也的确就一张比一张红,新专简直女人极了,都快嗅不到那个开心起来都乱撒娇难过起来全兜着的鬼丫头气了。好听是更好听,不过真不确定如果先入为主的是这张还会不会来这场。

Town hall论场地效果,论现场气氛,都不如上次在ASB theatre,唯一印象较深的,就是等返场时大家一起踩地板,不知算不算这里的传统。我的位子不算好,她不弹琴站去右边唱时我这里见不到人,但她弹琴时那双美手在钢琴上的倒影我这个角度却是看得一清二楚,作为美手控此刻恨不得立刻借个大炮来各种特写啊。姑娘讲话则太细软,基本都专心唱歌了。不过,唱the call之前她说:我前两天去骑马了,马儿总是要低头吃东西,那我呢又不好意思不让他吃,这是应该的嘛,不过熟了以后呢,他就跟我说了些悄悄话,他说呢他叫Wilson,Wilson说啊“你有没有看过纳尼亚那个凯斯宾王子啊,那个电影开场不是有群马在追逐的戏嘛,我就在里面呢,里面有我Wilson哦”,我说,啊那个电影啊,片尾曲是我唱的哟。

真是个把洋洋得意内敛到极致的娃!samson作压轴曲大概多少也有应和sweet as这句土语的意思吧。晚安了。

To the boy downstairs

Around my window,
there used to be some quite flattering ivies,
and that’s the only thing made me feel something,
if anything at all.
But I heard you, last night.

And now,
under my bed, there escapes out the morning mist,
like the jellyfish, like the octopus,
stinging me, scratching me, squeezing me,
and tiptoeing upward through my wires.

Whilst I see my ankles rusting,
and I hear my chip rasping,
I eventually know,
that on the other side of my floor,
there sticks a whirlpool of ceiling,
under which hangs a jar.

“So far away”.
says each of the thousands of hundreds of leaves in the jar.
And that’s why I would have envied you.
But they were shredded, of course,
as ruthlessly as the beta me would do.

And hence, I am no longer in void,
thanks to you.

Coldplay Live @ AKL 二刷英国五月天

In My Place,满天的纸蝴蝶。其实各种心甘情愿地折腾就是为了等来这一幕好吗!离Guy只有10米远!po主被帅晕了好吗!一切都值得了!

如果说一刷还是正经听歌体会气氛去的,二刷则大半是复习和看帅哥而已。五点半场馆开门,根据经验我两点乘船出岛,路上去美术馆看了个who shoot the rock ‘n’ roll的摄影展,四点到门口,却已经变成长队中的二等公民了……好在咱买票早,位子是supertop,第一批被放进去。冲到右边第七排站稳如意算盘打得妥妥的就等着看小贝斯。 此刻离cp出场还有三个多小时,两支暖场分别是Guy的嫡系the pierces和temper trap,后者的vocal确实有惊艳到我,看周围的气氛kiwi们对这支澳洲团还挺熟悉的。虽然与素质极差的kiwi年轻人为了站位有些不快,略过不表,但Hurts Like Heaven的调一出来,我就赚回来了——po阿pogo着我给推到了第二第三排的样子,此刻别人大概忙着继续蹦,但我就停下看小贝斯了,一下就被那副喧闹之中专心“学术”的loner气质给扑倒了,太!迷!!人!!!(马山芋的大胸算个毛阿!)

马山芋难得勾搭上小贝斯,心里乐开花了吧,注意:此刻奶爸的表情高亮

五月在马德里的live,至今回忆起的仍旧是直捅人心、震到颤栗的感染力;而这次在奥克兰,一方面各种道具routine都已经被剧透过,烟花差很多,xyloband的质量似乎也差了些不够亮,另一方面感觉马山芋等人卖萌也没以前那么卖力,观众们VLV等经典大合唱的水准比板鸭人差很多,于是兴奋度多少就有些打了折扣。当然是注意到了现场版本演绎的一些不同,好几首歌的副歌和高潮部分都分别用了不同的拍子和配器,大概是为了调动气氛吧,反正管用。我也挺喜欢yellow前半段的acoustic部分,尤其他说,这首歌要献给基督城的受灾者,你知道,虽然也许这只是套话,但听到turning to something beautiful 然后你望向天空的时候,心里的感觉还是会有细微的变化。不过基本上其实我也没怎么仔细听他们唱,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自high,跟唱和抓jq上了。

别说呢,我这破手机的摄像头一到基情暴露的时刻就突然思路清晰了……

相信等以后回想起来,在奥克兰的这个现场会像其他在这里的经历一样,大部分段落模糊得很,却总能记得它们是如何在我身上渐渐烙出浅浅的摸不出却擦不去的印迹,会有一两个闪回不时闯入梦境里,比如Fix You前奏响起的时候,比如大声唱出We’ll be glowing in the dark的那刻,还比如Lovers in Japan于我的意义。 哪怕这次的Paradise我也没有笑场,而是跟着唱得很投入。因为在对的地方,对的时候,唱了对的歌。 现在想来,买这场票的初心就好像Bilbo Baggins在垂垂老去的时候还念叨着要重走一遍当年的冒险之路一样,是为了复刻当初的感动,牢记每一个细节在心,即使再鱼类也不要忘记。所以奋力抓了几只纸蝴蝶在口袋里藏好,这次,我要记得带着它们回国,回到my true place。 因为NZ美则美矣,它实在却不是一个rock country。